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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504-00043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财政局圆满完成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27
废止日期:
青阳县财政局圆满完成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5-04-27 10:40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推进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秩序。青阳县财政局积极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纳入本次年度备案范围的为2024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共有24家。截至目前,全县24家代理记账机构已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财政部门进行了年度备案。县财政局会计股认真审核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已圆满完成代理记账机构2024年度备案工作。

通过年度备案工作,财政部门更加全面掌握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专业从业人员变动等情况,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推动代理记账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