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我县主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8小时平均、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101微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58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0~50(一级、优)10天,51~100(二级、良)1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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