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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504-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财政局开展代账记账机构年度备案登记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01
废止日期:
青阳县财政局开展代账记账机构年度备案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25-04-01 10:32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财政局工作要求,青阳县财政局认真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登记工作。       

一是明确备案范围。通过认真的摸底筛选,纳入本次年度备案范围的企业为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代账资格的代账机构以及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和2024年12月31日前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代账机构及分支机构,我县共有24家代理记账机构。

二是优化备案登记。本次备案采用网上备案的形式,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各代理记账机构要按照备案材料统一标准格式填报信息,提交备案申请材料,主要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等,并在4月20日之前完成年度备案。

三是严格备案审核。县财政局将安排专人对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资料严格逐一审核,重点对机构年度收入、代理客户数量以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核实,对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一次告知机构需要修改、补齐的所有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