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部分企业VOCs收集处理不到位。常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防爆型溶剂回收机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青阳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常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防爆型溶剂回收机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并稳定运行;
2.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目标任务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5年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常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拆除防爆型溶剂回收机,不再进行溶剂回收作业;
2、企业加强环保管理工作,定期排查环保问题,对发现问题落实专人及时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 2026190
电子邮箱:895386427@qq.com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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