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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酉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倡议】@爱心人士,用热血点燃希望之光!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10
废止日期:
【倡议】@爱心人士,用热血点燃希望之光!
发布时间:2025-04-10 10:32 来源:青阳县酉华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酉华镇父老乡亲,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捐献血液,分享生命”不仅仅是一场生命的救援,更是一场公益马拉松,需要更多的人加入到点亮生命的行动中来,用自己的爱心之举,照亮患者的生活,用坚持守护更多人的平安!

按照《献血法》规定:“国家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为我们的社会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开展无偿献血是保障血液安全,维护百姓健康的迫切需要,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此我们发出倡议,希望群众积极参与,在健康适龄的情况下,伸出臂膀、奉献爱心,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让我们弘扬社会大爱、传递生命希望,勇敢地加入无偿献血的行列,让鲜红的色彩再次闪耀,让爱的善举创造生命奇迹!我们衷心期盼您的支持和参与!

有意愿的献血志愿者,报名请与酉华镇卫健办工作人员张志联系;电话:16605662332(微信同号)。

酉华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0日



  




献血时间及地点

1.献血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

2.献血地点:酉粮饭店门口




献血事项

一、献血条件

1.年龄:18-55周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献,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性≥50kg、女性≥45kg;

3.一周内没有感冒和急性肠胃炎,没有服药。因心脏、肝脏、肾脏疾病或高血压者等长期服药者,不参与献血;

4.与上次献血时间相隔6个月以上;

5.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一般手术后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不能献血;

6.女性在月经期间和前后三天不宜献血;


二、献血前注意事项

1.学习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2.献血当天应按往常的习惯进餐,但不宜吃肥肉、鱼、油条等高脂肪或高蛋白食物。

3.献血前一晚不饮酒、不熬夜,保持睡眠充足,不宜做剧烈运动。

4.国家卫健委倡导献血200毫升/次向300、400毫升转变;献血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献血登记。


三、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完毕,休息10-15分钟,压迫针眼处5-10分钟,以免局部出血。

2.保持针眼处干燥清洁,当天洗澡后再除去创口贴或将创口贴保留12小时再除去。

3.献血后4小时内,不用献血的手提重物。

4.两天内避免剧烈运动,同时短期内不要熬夜。

5.多喝白开水,适当补充维生素C和含铁量高的食品。


四、无偿献血者权益

1.免费血液检测。检测项目通常包括血型、转氨酶、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传染性指标。献血后血液的检测合格结果将于7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短信反馈给献血者本人,不合格的将于1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

2.用血费用直免。一人献血全家受益,献血者本人献血后,1000ml以内可享受献血量二倍免费用血,献血量达1000ml及以上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者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3.享受“三免”政策。在安徽省献血10次以上(献血量200ml为1次,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为1次)的献血者,可申请办理《无偿献血三免证》,享受3项激励政策(简称“三免”政策):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园林、风景名胜区等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