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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454/202504-00002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青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向社会公布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09
废止日期:
关于向社会公布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9 09:59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规范我县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居民出行安全,提升文明出行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青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以下固定式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将于2025420日正式启用,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电子警察设备:

1.陵阳路第三小学北门红绿灯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抓拍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超速、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违法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青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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