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县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居民出行安全,提升文明出行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青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以下固定式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将于2025年4月20日正式启用,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电子警察设备:
1.陵阳路第三小学北门红绿灯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抓拍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超速、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违法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青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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