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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392M/202405-0003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青阳县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试行)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青阳县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9 15:17 来源: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现将《青阳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贯彻落实部门协作机制》《青阳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准入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青阳县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青阳县市场准入工作激励机制》等4项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阳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贯彻落实

部门协调机制(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准入管理体系,现就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通知如下:

一、职责清单化:构建横向协同责任体系 

1. 联席会议机制  

由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双牵头,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例会,统筹协调清单执行问题。重点推进三项任务: 

- 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青阳县任务分工》,明确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的实际主管部门; 

- 建立“政策动态响应”机制,国家清单及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县政府批示要求完成县级配套文件修订; 

- 开展典型案例复盘,推广创新经验,协调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等其他工作。 

二、信息规范化:打造标准统一数据底座 

1. 清单事项全口径管理  

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建立负面清单数据库,县发改委会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推动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五同”管理(同名称、同编码、同依据、同流程、同标准)。  

2.深入实施“局长走流程”

常态化开展“局长走流程”,领导和业务科长定期到政务中心窗口坐班,实施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比对,对设定依据失效、审批层级冲突等异常情形实时预警,责任部门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反馈。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而需取消或者停止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各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停止受理。 

三、准入管理闭环化:建立诉求响应“直通车”  

1. 建立多种投诉渠道  

电话:拨打青阳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网站:通过电脑访问青阳县人民政府网,进入“互动交流”板块,点击县长、部门邮箱“我要写信”进行反映。

信件邮寄:市场主体可将有关材料邮寄至我县对应行业主管部门(信封请注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举报投诉”)。

2. 问题处置流程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收到转办意见或收到邮件后,应立即研究甄别、调查核实,对反映内容不在受理范围的,将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对反映内容在受理范围的,将及时建立工作台账,限期调查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规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电话、邮件等适当形式及时回应举报投诉人。

四、保障机制长效化: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1. 督查考核机制

县发改委不定期通报各部门清单执行情况及违反市场准入制度案例情况,对超期未整改事项挂牌督办。 

2. 能力提升计划

组织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参加清单解读、合规审查等专题培训,提升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能力。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负责动态优化完善。   













青阳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准入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准入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县发展改革委、县数据资源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各部门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衔接工作。各有关部门需明确责任科室及联络员,确保机制落实到位。

二、建立动态清理机制,确保清单衔接 

各部门应依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动态调整情况,同步清理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审批事项,10个工作日内更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实施清单。对需取消或停止执行的事项,立即停止受理并公示调整结果。

三、规范政务服务调整,强化信息公开 

清单调整导致事项法定依据、办理程序变更的,责任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更新办事指南、示范文本,通过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涉及审批流程简化的,同步优化线上系统配置。

四、加强跨层级协同,保障全省统一 

对纳入“全省一单”且属于行政许可的事项,县有关部门通过“皖事通办”平台认领时,须与省行业主管部门逐项核对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准入措施等内容。发现不一致的,3个工作日内向省级部门报告并提出调整建议。

五、创新配套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1.智能比对预警: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清单与事项库自动比对功能,实时推送差异预警。  

2. 企业意见直通车:在“皖事通”APP开设企业反馈专栏,将事项、材料、准入措施不统一等问题,纳入动态调整参考。 

六、完善保障措施,确保长效运行 

建立督办机制,对未按期完成清理或未及时公开信息的单位予以通报。县发展改革委、县数据资源局每年组织专项培训,提升业务协同能力。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发展改革委、县数据资源局负责解释。 

青阳县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征求意见稿)

一、统筹协调机制建设 

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协同相关单位围绕市场准入全流程,建立数据协调联动机制,常态化跟踪评估各环节效能,及时优化调整准入流程。

二、全量数据共享保障 

各单位加强数据互通,确保市场准入各环节数据实时更新、全面覆盖,提升数据应用效能,支撑精准评估与决策。

三、政务服务数据归集 

涉及许可准入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需通过“皖事通办”平台实时上传审批数据及办理结果,严禁线下“体外循环”,确保流程透明可溯。

四、中介服务规范管理 

各部门须在“皖事通办”平台动态更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政策及中介机构服务信息,严格监管服务收费与支付安全。

五、许可措施覆盖比对  

定期核查政务服务事项与市场准入许可措施的匹配度,提升办事指南要素规范性和覆盖率,确保政策执行无偏差。

六、跨区域通办流程优化 

依托“皖事通办”平台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简化线上流程,推动跨区域业务协同办理,降低企业申报成本。

青阳县市场准入工作激励机制(征求意见稿)

一、落实成效通报表扬机制 

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对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高效配合效能评估、主动整改薄弱环节、妥善处理违规案例且市场主体满意度高的单位,提交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二、信用联动奖惩机制 

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市场准入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守信主体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政策支持;对失信主体依法限制准入,实施联合惩戒。 

三、绩效考核加分激励 

探索将市场准入工作成效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范畴,对成效突出的地区或部门,在年度绩效考核中酌情予以加分激励。 

四、配套机制完善保障 

1. 宣传推广机制:总结优秀经验案例,通过培训、案例集等方式推广。  

2. 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激励措施适用性,结合反馈优化调整。  

3. 申诉反馈渠道:建立市场主体异议申诉通道,确保机制公平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