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我县社会稳定大局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
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
根据下发的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开展党组织学习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了我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
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我委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法制环境持续向好。
(三)
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持续深入
根据市卫健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实际,推进卫健系统落实依法决策、合法性审核、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核、法治宣传等相关工作。加强各个医疗机构依法管理,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
(四)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效明显
严格落实卫健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2021-2025年)”规划,委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并组织分管科室、医疗机构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抓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卫生健康系统蔚然成风。
(五)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我委今年以来无规范性文件需要审核,无需备案、无需清理。
(六)
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强化了队伍建设。2024年,利用卫生监督与疾控机构改革的契机,我委强化了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及能力建设,通过整合、选调、培训的形式,执法队伍得到强化。二是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严格执行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减少了行政执法扰企侵企事件的发生。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式供水、医疗美容、游泳场所、无证行医、校园食堂“校园餐”食品安全、消毒产品、职业病危害等专项整治行动,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一年来,发出监督建议意见书860份。开展专项监督行动9次,共对11家集中供水单位、39所学校、126家企业、478家公共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0件,执结罚款金额18.6万元。
(七)
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我委今年以来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为0。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加强,对哪些事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还有盲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不够严谨。
二是制度执行不严,执法程序不规范。在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过程中不够严谨。
三是执法队伍有待加强,执法能力还需提升。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少部分人担当精神不强,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执法能力不足,所办理案件质量较差。专业法律素养缺乏,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差距。
四是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与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细则文件履行职责,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职工会议,部署调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并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四、有关工作意见及建议
希望能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培训。
五、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
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坚决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充分认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沿溪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
持续强化宣传力度,弘扬法治精神。紧抓医疗机构法治宣传教育这个“薄弱点”,加大对法治宣传经费投入,积极改善法治宣传必备条件,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
(三)
科学合理分配任务,压实各级责任。明确法治队伍的责任分工,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年终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实施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查,严格考核各单位法治工作推进情况。
(四)
深入推进法治学习,优化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对宪法、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学习。一方面,定期邀请司法部门和专家学者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干部队伍法律水平;另一方面,通过抽查学习笔记、开展法律知识测试、研讨发言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主动学法。
(五)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廉洁性评估、备案审查、单独编号等制度,有计划、高质量地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承办政府及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