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小金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监〔2018〕1696 号),根据《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小金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青财监〔2025〕18号)有关要求,杨田镇多点发力,积极行动,推动“小金库”防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年度承诺公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小金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对“小金库”防治工作公开承诺,并在本单位信息公开栏等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同时加强各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小金库危害的认识,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健全防治体系,推动防治工作常态化。定期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纠正,从制度上消除“小金库”的滋生土壤。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小金库”自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情况,包括单位自查、巡视、财政和审计监督检查、巡视巡查、纪委(监委)执纪审查等发现和查处的“小金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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