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小金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 18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庙前镇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庙前镇积极开展2024年度清查活动,对各类账户、票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做到全面覆盖,根据本次自查自纠,本镇并未发现违规开设小金库等情况,认真填报了《“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及《青阳县2024年发现和查处“小金库”情况表》,及时零报告上报至县财政局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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