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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48Q/202503-00003 组配分类: 权力结果
发布机构: 青阳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标题: 青阳县林业局2025年2月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07
青阳县林业局2025年2月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5-03-07 08:24 来源:青阳县林业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序号 案件名称 行为人
姓名
案发地点 处罚决定 结案时间 办案人 卷宗号 罚款
1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 刘*胜 杜村乡新丰村 1.给予警告;
2.并处罚款0.05万元。
2025-2-19 储德喜 青林罚决字[2025]006号 500.00 
2 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罗* 新河镇陀龙村 1.责令六个月内恢复改变用途的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罚款0.454元。
2025-2-25 余卫东 青林罚决字[2025]007号 4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