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县属集团公司收入分配调控,发挥薪酬激励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青阳县国资委从三个方面加强县属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
一是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动。安排专人负责,结合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细解读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工作要点,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以财务数据为支撑,2025年将坚持工资总额与利润总额、劳动生产率、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任务三个指标相挂钩,确保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
二是宏观调控和自主分配相结合。在县国资委宏观指导和调控要求下,由企业自主上报工资总额并在内部自主分配。在职工工资水平和增幅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充分考虑转业退伍等政策性人员变动、投资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确因业务发展导致规模性增加等特殊因素后核定工资总额。
三是改革要求与实际需求相适应。深度结合2025年国企深化改革“收官年”的总体要求与我县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鼓励县属集团公司结合实际决定核心人才、关键岗位的市场化薪酬水平,构建依据岗位价值、业绩贡献的“同层级、宽等次”薪酬制度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政策在国有企业员工激励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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