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标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着力打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制度完善、技术赋能、服务创新等举措,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的深度融合。
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共1390项次,总成交额215352.44万元。其中建设工程84项次,预算金额161107.50万元,中标金额148388.36万元,节约资金12719.14万元,资金节约率7.89%;政府采购1229项次,预算金额12835.09万元,中标金额11546.65万元(其中电子卖场1158项次,中标金额1941.74万元),节约资金1288.44万元,资金节约率10.04%;产权交易45项次,预算金额为13060.86万元,成交金额13435.78万元,增值资金374.92万元,溢价率2.87%;土地矿产交易32项次,预算金额为41981.66万元,成交金额41981.66万元。
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等法治建设工作组织,落实一把手亲自抓,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法治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证,切实推动各项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推出“阳光交易·争当标兵”服务品牌,推动交易服务高效透明。针对县某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为压紧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二、法治宣传教育与能力提升
1、认真开展专题培训与学习。开展“干部学堂”系列培训,聚焦招投标政策解读、风险防控及典型案例分析,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与法律素养。通过专题学习《宪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讨论,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2、多样化宣传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短信、LED显示屏、“两微”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印制《招标采购应知应会手册》宣传单页1500份,发放至招标(采购)单位,引导其项目依法进场交易。举办2期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班,先后委派业务骨干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林业局、县教体局、酉华镇以及县建投集团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培训。联合东河园社区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余份。
三、公平交易环境建设
1、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和“不见面”开标模式,规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创新远程异地“双盲”评标,从根源上防范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违法情况的发生。扎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质疑投诉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合理诉求。
2、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坚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严厉打击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串标围标、虚假投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共向行业监管部门移送15个项目48条招标异常线索,上报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记录信息26条。
3、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全面推广保函替代保证金,保函替代率达90%以上。自2024年3月1日起,全面停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24年中心牵头的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市第一。
4、重点项目提前介入、紧急工程全程服务。提前主动与招标采购单位对接提供政策咨询,设立“重点项目快捷受理窗口”,对教育、民生等重点项目优先办理进场交易。2024年,完成预算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交易36项次,交易金额125613.68万元。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紧急工程项目,进入“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压缩工作流程和时间,突破八小时工作制,做到“随时办、立即办、加快办”。
四、成效与改进方向
1、主要成效。职工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业务规范性提升,法律风险降低。中小企业参与率提高,交易成本下降,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现存问题。部分职工法治观念仍需深化,法治宣传形式传统,对年轻员工吸引力不足,法律专业人才短缺。
3、改进措施。引入法治知识竞赛、短视频等创新宣传方式,加强跨单位经验交流。通过“党建+”模式强化队伍建设,配强专业服务团队。探索更灵活的宣传与服务模式,以应对复杂法律事务和数字化转型挑战。
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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