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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816/202412-00062 组配分类: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青阳县2024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19
废止日期:
青阳县2024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17:22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我县不断推进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认真开展常态化的主动救助服务,及时对生活无着人员提供临时救助服务,全年共救助劝导46人次,入站受助人员查到地址返乡率百分百,充分发挥了救助管理工作的服务功能和社会功能,维护了生活无着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实现城乡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规范机构服务管理。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做好入站人员身体检视和机构通风消毒工作,对进站临时受助人员按要求进行生活照料,2024年入站受助的17名人员均安全离站。全面落实《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规范站内站内各项制度和档案的完善和管理,加大对站内各项设备及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对排查出的6个安全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救助管理机构安全运行。

二是主动开展街面巡查。扎实开展极端天气下街面专项巡查救助行动,及时对接公安、城管部门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转介处置,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均做好记录并重点跟踪回访,“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期间,组织街面巡查190余次、出动人员292余人次、救助车辆220余车次,救助劝导29人次,全县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和文明创建工作,对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报请相关部门依规依法处理,有效减少“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不文明现象。

三是稳步推进源头预防。结合金民工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将送返本县的精神障碍患者、阿尔兹海默症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纳入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此类人员定期进行回访,通过了解其家庭状况等详细信息,教育、督促其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对家庭存在生产、生活及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困难的,能够积极报送乡镇及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开展“温暖在家”易流浪走失人员回访20人。

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街面巡查和易流浪走失人员回访工作,为受助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救助服务。结合6.19救助开放日和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邀请社会人员对救助站运行管理和人员照料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依托“宪法日”“综治宣传月”“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社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实现救助管理服务阳光透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门协同仍需加强。公安、城管等部门对救助对象界限不明确,认为只要是在街上乞讨要钱的都是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未区分职业乞讨、恶意讨要和拾荒卖钱行为,部门协作的工作合力亟待形成。二是人员力量极其薄弱。救助管理机构编制人员共有3人,承担街面巡查、站内照料、送医救治、护送返乡等环节,战线长、任务重,人员力量极其薄弱,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求。三是源头预防压力较大。救助返乡人员在回归返乡后除因精神问题被收治精神病院康复治疗外,另一部分人员虽落实相关救助政策,但由于本身家庭监管问题和外出讨要行为惯性,难以管控,导致源头预防压力徒增。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安全管理常抓不懈。要求县救助站对照新版《规程》,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协调。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动协调,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三是加强社会购买服务。通过购买引进服务,让社会力量参与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解决人力不足、专业性不强导致的管理难、服务难问题。四是扎实开展源头预防和回归稳固工作,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