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 涉农补贴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索引号: 11341823MB0926655E/202501-00009 组配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机构: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发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16
废止日期: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发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6 15:37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省经管总站下发我县2023年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和我县2024年实施方案规定,小农户接受托管的服务面积或补助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60%,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占比未达60%的,酌情扣减其补助资金。经统计,2024年我县小农户种粮面积约4.3万亩,占比约15.3%,结合我县土地流转现状及作业情况,对集中育、插秧及作物机收、烘干作业环节,单个服务主体服务面积10000亩以上,服务小农户面积占比未达15%的,拟扣减其20%的补助资金;单个服务主体服务面积10000亩及以下,服务小农户面积占比未达15%的,扣减其10%的补助资金;服务小农户面积占比达15%的不予扣减。

对照补助标准及扣减规则,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对青阳县建鑫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30个服务主体发放补助资金279.88万元,对接受服务的规模户合计发放补助资金277.45万元,对接受服务的小农户合计发放补助资金43.623万元,对接受服务的新竹村集体发放补助资金7357元,共计发放补助资金601.689万元(详见附件)。

现将第二批小农户、规模户资金补助及服务组织累计补助情况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敬请各界监督。

公示日期:2025年1月16日—1月23日

联系人: 王容争 

联系电话:18356671505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