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经管总站下发我县2023年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和我县2024年实施方案规定,小农户接受托管的服务面积或补助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60%,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占比未达60%的,酌情扣减其补助资金。经统计,2024年我县小农户种粮面积约4.3万亩,占比约15.3%,结合我县土地流转现状及作业情况,对集中育、插秧及作物机收、烘干作业环节,单个服务主体服务面积10000亩以上,服务小农户面积占比未达15%的,拟扣减其20%的补助资金;单个服务主体服务面积10000亩及以下,服务小农户面积占比未达15%的,扣减其10%的补助资金;服务小农户面积占比达15%的不予扣减。
对照补助标准及扣减规则,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对青阳县建鑫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30个服务主体发放补助资金279.88万元,对接受服务的规模户合计发放补助资金277.45万元,对接受服务的小农户合计发放补助资金43.623万元,对接受服务的新竹村集体发放补助资金7357元,共计发放补助资金601.689万元(详见附件)。
现将第二批小农户、规模户资金补助及服务组织累计补助情况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敬请各界监督。
公示日期:2025年1月16日—1月23日
联系人: 王容争
联系电话:18356671505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6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