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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410-00096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信息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三季度产品质量案件统计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28
废止日期: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三季度产品质量案件统计表
发布时间:2024-10-28 10:38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立案时间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日期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2024.7.4 青阳县庙前镇阳光华联超市 青阳县庙前镇阳光华联超市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和经营标识含有不真实内容的散装食品案 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和经营标识含有不真实内容的散装食品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市监处罚
〔2024〕265号
2024.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警告 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
2024.8.15 青阳县蓉城镇国先车行 青阳县蓉城镇国先车行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市监处罚
〔2024〕307号
2024.9.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已扣押的1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3、罚款:4600元。 罚没款合计:4900元 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
2024.8.15 青阳县蓉城镇胖子车行 青阳县蓉城镇胖子车行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市监处罚
〔2024〕308号
2024.9.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已扣押的1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2、罚款:1500元 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
2024.8.15 青阳县蓉城镇小亮车行 青阳县蓉城镇小亮车行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市监处罚
〔2024〕309号
2024.9.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已扣押的1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2、没收违法所得:240元; 3、罚款:5800元。 罚没款合计:6040元。 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
2024.8.15 青阳县蓉城镇安驰电动车经营部 青阳县蓉城镇安驰电动车经营部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市监处罚
〔2024〕310号
2024.9.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已扣押的1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3、罚款:4400元。 罚没款合计:4500元 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
2024.8.15 青阳县蓉城镇嘉许车行 青阳县蓉城镇嘉许车行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市监处罚
〔2024〕311号
2024.9.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没收已扣押电动自行车; 2、没收违法所得170元; 3、罚款4200元。 罚没款合计:4370元。 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
2024.9.3 湖南省湘衣汇服饰有限公司青阳分公司 湖南省湘衣汇服饰有限公司青阳分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市监处罚
〔2024〕332号
2024.1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1、没收已扣押的衣服;2、没收违法所得:56元;罚款:880元。罚没款合计:936元 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
2024.9.11 青阳县蓉城镇金禾种子经营部 青阳县蓉城镇金禾种子经营部涉嫌销售不合格的产品案 涉嫌销售不合格的产品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市监处罚
〔2024〕333号
2024.1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1、没收违法所得:2586元; 2、罚款:5700元。 罚没款合计8286元。 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
2024.9.6 青阳县欣伟贸易有限公司 青阳县欣伟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的产品案 涉嫌销售不合格的产品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市监处罚
〔2024〕337号
2024.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罚款900元;没收违法所得54元 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
2024.9.16 青阳县双龙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青阳县双龙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涉嫌生产不合格产品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市监处罚
〔2024〕341号
2024.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1、没收已扣押的48袋901胶水;2、罚款250元。 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