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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9234214/202412-0002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青阳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执法证遗失的公示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26
废止日期:
关于执法证遗失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6 15:10 来源:青阳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号: 12140206010(陈超);有效期至:2028年9月5日;所在单位:青阳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监制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