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批编号LD202400942信访件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青阳县经济开发区综合园区海挺公司,原来生产环保设备,现在生产钢结构,生产工艺发生改变,与批件不符,生产时有喷漆,污染空气。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青阳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责令企业完善环评手续,并及时开展“三同时”验收。
四、目标任务
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到位;手续完善,依法依规生产。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生态环境部门已对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企业已缴纳罚款14771元,行政处罚到位。
2.2024年6月12日安徽海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复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4年12月18日对安徽海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增产2万吨钢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拟审批意见公示,相关环评手续等已完善。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5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 2026190
电子邮箱:895386427@qq.com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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