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批编号WX202401354信访件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陵阳镇黄石溪村部院内笋子加工厂,无环评手续,未批先建,冒黑烟、有噪音、排臭水。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青阳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规范经营范围,拆除未配套污染防治措施的生产设备。
四、目标任务
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该项目已自行关闭,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 2026190
电子邮箱:895386427@qq.com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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