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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0818400J/202405-0005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07
废止日期: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07 08:43 来源:青阳县水利局 字号:[默认 超大]

鲁六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镇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基本情况

通过近几年城镇水厂管网延伸和小型自流饮水工程改造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集中式供水工程共199处,其中千吨万人以上规模水厂11处,覆盖人口14.728万人;千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4处,覆盖人口0.7316万人;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184处,覆盖人口4.79万人;自备井、引山泉式分散式供水人口2.93万人;农村集中式供水率达87.4%,城镇自来水厂管网覆盖率为63.5%,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农村比例60.4%。为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安全饮用水取得了一定成效。

由于我县地处皖南山区,人口居住分散,地势高低不一,受乡镇水厂规模限制及群众观念影响,乡镇水厂难以全面覆盖。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大多在山沟、溪流截流取水,受自然气候环境影响很大,遇干旱或特旱,供水稳定性、可靠性不高,且现有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净化工艺简易,由所在行政村或村民组集体管理,管理粗放。部分工程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供水需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在农村居民饮用水升级改造方面,我局做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落实饮水监管责任。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2019年,我县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建立了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落实了农村供水管理相关部门责任。二是落实“三个责任”,建立完善“三项制度”,我县全面落实乡镇规模水厂和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人”(县农村饮水安全主体责任人、县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监管责任人、乡镇农村饮水安全主体责任人),并通过公示牌、政府网站等媒介公布“三个责任人”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了县级农村供水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二、建立水质检测体系。一是建立了水质三级监测体系【即供水单位日检、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巡检(委托第三方检测)、卫健部门监测】,全县规模水厂每个月检测出厂水和末梢水各一次;规模以下供水工程按月抽检,一年度覆盖所有供水工程,确保全县居民都能喝上放心的自来水。二是划定水源保护区域。全县11处规模水厂和4处千人工程已全部划定水源保护区域,均落实了管理责任、责任人,定期巡查检测,并在取水口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全天候实时监测监控,及时准确掌握水源水质动态变化。

三、水源区保护及整治。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边界处附近考虑实际地形地貌等因素建设隔离防护工程,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宣传教育标志牌。结合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的改造和建设实施,加快采取控源截污,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针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应急备用水源地,需逐步落实水质在线监测,强化水源应急监测。目前全县11处规模水厂和4处千人工程已全部划定水源保护区域,均落实了管理责任、责任人,定期巡查检测,并在取水口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全天候实时监测监控,及时准确掌握水质动态变化。

三、下步工作谋划

一是统筹谋划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是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从2021年底谋划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目前,已委托编制单位,对全县农村供水进行系统调研,编制了《青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规划》。立足于最不利的水源条件,建设水源工程,充分调度水源,优化水资源配置。按照“全县统筹、分区分片、适度联网、分步实施”的发展思路,优化规模化供水工程布局;坚持“以大带小、能并则并、能联则联”的原则,依托规模化供水工程,通过加压等方式,逐步兼并整合部分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实现规模化供水工程联网并网。

二是提升小型集中供水达标化。对地势较高偏远山区、人口居住分散地区等不具备联网条件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根据水源条件、用水需求等进行改造提升。针对近些年来,极端天气的频繁出现,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单一且不稳定的情况,应采取多水源调度,打抗旱井或新建山塘水库为主水源,提高供水保证率。

三是建立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明晰供水工程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一步明晰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各乡镇正在开展属地内规模水厂评估收购工作,其中丁桥镇自来水厂、陵阳镇自来水厂、木镇镇自来水厂已初步达成收购意向。我县申请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政府专项债已经获批发行,目前五溪新水厂项目正在施工中,预计年底前可完工投产,木镇新建水厂项目已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建立统一的全县城镇供水建设营运公司,推行城镇供水工程专业化运营,推进城镇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强化城镇供水设施保护,规范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开展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运营管理。

四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继续加强对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水环境,提高水质。保护工作与治理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结合,与河道整治工作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入网率。加强供水单位运行管理,对制、供水过程的技术管理和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提供优质服务,加强饮用水安全监测,持续加大水质检测的力度,定期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使居民真正饮上“放心水”。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章青梅:0566-5021297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