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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0818400J/202405-0005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1
废止日期: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1 14:55 来源:青阳县水利局 字号:[默认 超大]

王雪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塘坝水渠等水利设施整修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对全县农村塘坝、支渠、水库下游河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兴修计划;大幅增加农村塘坝等设施的投入;加大水库下游河道整治和管护;加快农田支渠建设步伐;加强水利设施后续管理。

2013年-2017年,县政府整合各类资金,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5588”行动计划,到2017年底,全县扩挖塘坝2651口,整治河沟182条,支渠渠系改造9.5万亩。2019年、2020年我局以“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为契机,投入400余万、700余万元用于整治山塘7座、渠道衬砌16.5km和清淤7.08km等。2021年投资800余万元对东风和齐心水库除险加固,消除了大坝安全隐患,恢复了水库兴利库容。2022年投资3000余万元用于七星河乔木段河道治理项目,对河道及沿河堰坝进行清淤整治,有效提高了河道行洪灌溉能力。

我县坚持“用好上级的,配好县级的”,水利设施管护经费除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或由“一般债”资金统筹。由于我县塘坝数量众多,水系复杂,治理管护投入较大,单纯依靠地方财力难以得到全面实施。建议各乡镇可视轻重缓急,积极申请财政部门的“一事一议”、乡村振兴部门的“财政衔接资金”等项目,分期分段先行组织实施。同时,根据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我局也将根据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对各镇村组织实施的水利工程实行“以奖代补”,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负担。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水利系统一是加强水利调研。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水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水利建设规划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二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塘坝水渠等水利设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支持。

联系单位: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联系电话:0566-5021792。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