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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88H/202412-00032 组配分类: 传染病疫情及防控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4年11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11
废止日期: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4年11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发布时间:2024-12-11 15:41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11月(2024年11月1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3种33528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炭疽、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12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5873例,死亡58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梅毒、肺结核、淋病、百日咳,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56%。

丙类传染病中除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4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其余7种丙类传染病共报告17655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33%。

十二月来临,天气日渐寒冷,呼吸道传染病和病毒引起的肠道传染病的发生风险增高,安徽省疾控局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注意预防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水痘、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恙虫病等传染病。

附件:安徽省2024年11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统计表.docx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