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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88H/202409-00119 组配分类: 传染病疫情及防控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4年8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9-10
废止日期: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4年8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发布时间:2024-09-10 14:34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8月(2024年8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种53095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猴痘、乙脑、狂犬病、流脑12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31915例,死亡5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百日咳、梅毒、肺结核,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73%。

丙类传染病中除黑热病、丝虫病2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9种21180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58%。

九月秋意渐浓,昼夜温差逐渐变大,又正值开学季,人员流动增加,易造成传染病的传播。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注意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细菌性肠道病、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钩端螺旋体病和猴痘等传染病。

附件:安徽省2024年8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量统计表.docx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