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11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发放低保、孤儿、特困、残补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73.25万元,做好11月份新增低保对象的入户抽查工作,将11月份新增低保(特困)对象推送至与医保、乡村振兴、教体等部门,落实配套救助帮扶政策。指导各乡镇根据省市工作指南,逐项落实“幸福家园”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县儿童业务人员培训,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质量。参加全市社会救助暨核对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及核对电子授权试点工作水平。
2.养老工作。完成青阳县养老服务体系综合提升工程(一期)九芙蓉养护院及附属工程项目供地。围绕“气、瓶、阀、管、灶、环境”等要素,集中开展全县老年助餐机构、养老院等养老服务场所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发现3处隐患,已整改完成。组织17家养老机构25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县消防救援局参加全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培训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对青阳城西医院医疗养老康复中心、青阳县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青阳县星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青阳县信德养老服务中心等4家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贴共776200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拨付2024年三季度老年食堂(助餐点)助餐补助资金49895元。及时发放11月份高龄津贴7533人253620元。
3.社会事务工作。城市公益性公墓土地报批等待省政府批复,建投已完成监理及项目招标,并召开施工方、监理方见面会。协同林业、自规多部门走访乡镇,对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运行及审批手续进行指导,对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进行宣传。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殡葬行业规范。推进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搬迁和改造装修,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持续开展精康融合服务行动,推进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工作。对接公安部门,利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加强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处置工作。
二、2024年12月份工作预排
1.及时发放12月份低保、特困、孤儿、临时救助、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做好12月份新增低保(特困)对象的入户抽查工作,将12月份新增低保(特困)对象推送至与医保、乡村振兴、教体等部门,落实配套救助帮扶政策。指导各乡镇根据省市工作指南,逐项落实“幸福家园”工作要求。对接上级民政部门,做好社会救助领域补缺补差工作。
2.推进青阳县养老服务体系综合提升工程(一期)九芙蓉养护院及附属工程EPC+O项目建设,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通过规划委会审核和供地工作,成立工程项目部,完成项目地场地平整和施工前准备工作。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迎接2024年度池州市养老服务工作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3.待省政府对城市公益性公墓土地批复后,立即开工建设。督查丁桥镇丁桥村新增村级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采取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等形式,在殡仪馆内为群众提供差异化的丧葬服务,同时殡仪馆对服务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完成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新址家具购买、婚俗文化上墙,争取尽早搬迁。围绕“提质增效年”任务目标,全县精康融合服务60%乡镇覆盖,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45%以上。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