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及依据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青农(种子)罚〔2024〕1号
青阳县高峰农资经营部
当事人于2024年8月28日从安徽**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标称重庆**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号”杂交油菜种劣种子10件,每件150袋(80克/袋)。合计销售256袋。
没收违法所得1970元;没收41袋劣种子;罚款1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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