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审核,2024年11月全县孤儿救助对象87人,根据《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池民儿童〔2024〕31号)文件要求,即散居孤儿1650元/月,集中养育孤儿2000元/月,共发放救助资金144950元。请各乡镇在11月15日前将孤儿救助对象花名册上报到县民政局核定后及时发放到位。
附件:青阳县2024年11月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核定表
青阳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9日
抄送:县财政局
青阳县2024年11月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核定表
乡镇
本年度救助孤儿人数
实发人数
标准(元/月)
本次发放金额(元)
备注
蓉城镇
19
1650
31350
王*、杨*、杨*平、杨*安由贵池区福利院代养,生活费拨款至贵池区福利院账户。
单位名称:池州市贵池区国库支付中心
账号:18870321992000056(中国银行池州分行营业部)
拨款备注(青阳县民政局转王*、杨*、杨*平、杨*安2024年11月份代养经费)
朱备镇
2
3300
庙前镇
5
8250
杜村乡
8
13200
杨田镇
陵阳镇
11
18150
新河镇
3
4950
木镇镇
丁桥镇
酉华镇
4
6600
乔木乡
7
11550
贵池区
福利院
2000
8000
合计
87
1650/2000
14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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