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镇、丁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有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财政分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0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各特困供养机构运行维护实际及提升改造工作进展,经研究决定,下拨第二批特困供养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配方式
本次资金分配按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星级管理办法,采用因素系数分配法计算,对评为三星级的按系数1.5计算,二星级的按系数1.25计算,一星级的按系数1.0计算(各养老服务中心的星级评定结果已以池民养老〔2023〕 121号、青民福〔2023〕36号文件明确),分配下拨定额补助(见附件)。
该笔资金全额用于相应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运行维护,支持养老院在安全管理、服务水平、医养结合等方面的软硬件建设。请各乡镇加强对定额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