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阳县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兽服组〔2024〕4号)文件精神,经县、乡镇两级考核,现决定对年度考核结果前三名的兽医服务组织进行奖励,奖励采取对兽医服务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实施资金补助的方式。
现将奖励情况进行公示。
名次
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
奖励金额(元)
第一名
青阳县务实兽医服务专业合作社
5000.00
第二名
青阳县杜众畜禽疾病防治专业合
作社
3000.00
第三名
青阳县红学兽医服务专业合作社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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