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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防灾减灾】关于终止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9-21
废止日期:
【防灾减灾】关于终止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1 21:01 来源:青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鉴于 14 号台风“普拉桑”对我县影响结束,市防指已于 9 月 20 日 18 时对我县终止响应。根据《青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规定,县防指决定自 9 月 20 日 19 时起终止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 响应。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台风和强 降雨、强对流天气,按照市、县防指要求,统筹做好下阶段防汛抗旱防台风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