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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88H/202411-00063 组配分类: 事业单位招聘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青阳县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考察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20 发布日期: 2024-11-20
废止日期:
青阳县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09:53 来源:青阳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青阳县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15名考生为体检对象(附件1)。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体检入围的考生于2024年11月22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3张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到青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青阳县蓉城镇高阳路198号)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考生须知》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等体检工作材料。

二、如考生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需出示委托函,携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无故不按时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或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0566-5021685


附件:

    1.青阳县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考生须知

    3.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青阳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