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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公安局无人机侦测干扰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11
废止日期:
青阳县公安局无人机侦测干扰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15:40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受青阳县公安局委托,现对青阳县公安局无人机侦测干扰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到现场参与本次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阳县公安局无人机侦测干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29.8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需求书。

维护期: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窗体顶端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12日 至20241114日,每天上午8: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地点: 青阳县蓉城镇公园路10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5930

地点:青阳县蓉城镇公园路101

五、开启:

时间:20241115930

地点:青阳县蓉城镇公园路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获取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时间,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本项目,责任自负。

3、供应商可在参与本项目后直接领取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4、项目质疑受理。谈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的,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可以采用邮寄方式,将使用规范文本的质疑材料邮寄至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以寄出质疑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青阳县公安局   

     人:江兆春           联系方式:18056608012

2、采购代理信息

单位名称:安徽瑞照项目管理有限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贺汀琼            联系方式:1800566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