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青阳县卫健委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安徽省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4】261号)要求,对我县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坚决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让重点人群尽享福利。
日前,青阳县2家县级公立医院、11家乡镇卫生院、6家民营医院均与his承建商山东众阳公司协商完成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与医保系统接口进行对接,医院his系统对5类人员身份识别和弹窗提示正常运行,实现了先诊疗后付费功能。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73人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不仅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还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整体满意度。
下一步,我委将“先诊疗,后付费”作为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严格要求全县医疗机构按系统提示落实政策,同时强化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特殊人群医疗服务率,满意率。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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