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资金项目公示公告相关规定,现将我村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基本情况
全年批复下达财政衔接资金万元,实施项目5个578万。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3个、投资270万元,产业扶贫类项目2个、投资308万元。
二、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实际使用衔接资金568.45万元,完成项目5个。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3个、使用衔接资金260.45万元,产业补助类项目2个、使用衔接资金308万元。结余资金9.55万元,退回县财政。
详细完成情况见公告见附表。
如对该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青阳县乡村振兴局
新河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青阳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65023609,邮箱:ahqyfpb@126.com,通讯地址:青阳县乡村振兴局;
新河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65753202,邮箱:928271669@qq.com,通讯地址: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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