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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907X/202403-0002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青交安〔2024〕12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15:46 来源: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字号:[默认 超大]



2024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和市交通运输局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抓手,着力完善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防范遏制亡人事故,努力减少各类险情,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推动全系统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支部)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年内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进一步学深悟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行业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分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培训,进一步提高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认真落实安全发展体系建设领域有关任务,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各环节、全过程,强化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推广运用。(局办公室、安全股牵头,局属各单位按职责抓好落实)

(二)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县安委会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和会商研判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定期调度、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推动全系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局安全股牵头,局运管股、建管股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三)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工作,推动企业健全完善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按规定逐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经费并规范管理使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和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推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落实。有序开展道路客运、普货运输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加大对事故企业、高风险企业、问题隐患较多企业、群众反复举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帮扶力度,督促企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局安全股、运管股、建管股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二、强化重大风险隐患管治

(四)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县安委会部署要求,细化出台《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探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着力提升行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局安全股牵头,局运管股、建管股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安全关口,深化地质勘察、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易发生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加强实车配置核查和信息对比,严禁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通过年度核查、市场检查等方式,加强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风险防控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重大风险摸排、辨识、评估、管控等工作,动态更新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范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局运管股、建管股、安全股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六)提升重大隐患整改质量。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常态化推进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精准严格执法、指导帮扶,规范排查整治工作流程,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警“五到位”,彻底消除2023年及以前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坚持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限时整改、动态清零。常态化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和外包外租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律予以曝光,并依法纳入信用记录进行联合惩戒。(局安全股牵头,局运管股、建管股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七)严格重点时段安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风险和形势会商研判,加强重点时段预警调度、应急准备、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推动在元旦、春运、春节、全国“两会”、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部位现场安全监管,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部位和单位实施驻点督查。突出节假日交通大流量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强化辖区管养道路保通畅保安全。汛期、台风、寒潮、雨雪、冰冻等时段,突出领导干部靠前协调,因时因势调整各类应急力量配备和部署。秋收农忙等时段,优化农村客运组织,改善农村地区出行安全环境。(局安全股、运管股、建管股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治理

(八)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开展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基本实现重载货车驾驶员和家人共享车辆行驶动态。协同公安部门建立健全重载货车安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和重点监管,常态化开展车辆动态监控网上巡查,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脱离动态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严格燃气、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依法打击道路运输车辆违规运输危险货物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接驳运输。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旅客运输行为行动,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跨部门联合执法等手段,组织客运车辆跨区域违法违规经营、7至9座客车跨城市违规运营、5至7座客车非法从事网约车运营线索大数据筛查,通报各地及时核查处理。(局运管股牵头,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九)加强城市客运安全治理。强化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严格城际公交、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安全监管,加强对乘客严禁携带违禁物品上车安全宣传警示力度。(局运管股牵头,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压实水上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常态化推进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治理和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三无”船舶治理,深入推进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专项整治。组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专项督导整治,建立健全“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加强港口防汛防台风等工作。(局运管股、安全科牵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公路运营安全治理。会同公安部门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联合执法效能。持续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局运管股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会同公安、应急部门加强公路隐患路段联勤联动排查治理,持续推动市县联合挂牌督办整治公路重点隐患路段,认真落实农村公路“三必上”和“五必上”。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组织积极创建“公路安全精品路”。(局运管股、建管股、安全股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治理。开展大型结构防垮塌专项治理,提升重大桥梁、隧道主体结构物安全性。开展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灾专项治理,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临灾预警”和“敲门行动”,提升灾害安全防范能力。开展特种设备和大型临时工程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提升设备管理水平,强化大型临时结构稳定性。持续推进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现场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现场管理网格化,突出危大工程、有限空间、动火、高处作业等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逐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局建管股牵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持续发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狠抓“两个责任清单”闭环管理,推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重心向基层网格单元下移。深入推进公路铁路并行交汇路段安全防护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分级分类开展公路上跨铁路桥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指导农村公路与铁路并行路段交安设施提档升级。(局安全股牵头,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行业消防安全治理。认真落实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加大《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常见隐患检查方法》宣贯力度,突出抓好行业“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客运场站、办公大楼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及消防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报告制度,及时消除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损坏、占堵消防通道和疏散逃生通道、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电气焊、电路过载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突出风险隐患问题。(局安全股、办公室牵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抓好落实)

四、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十五)深化精准严格执法。制定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不断提升执法精度和效能。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以及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措施和方式,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予以严厉处罚,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督导。每季度至少向社会公开发布1个典型执法案例。以《安全生产法》以及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年度交通运输执法业务培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增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牵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十六)深化安全生产指导帮扶。认真落实《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加强事故剖析和案例警示教育工作,指导企业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健全专家参与重点时段安全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服务机制,鼓励聘请第三方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技术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局安全股牵头,局运管股、建管股、公路科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五、强化本质安全能力建设

(十七)提升安全科技支撑水平。积极探索数字化场景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运用,提高交通运输指挥中心“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时效,强化数据分析运用。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的应用。按规定及时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局安全股、运管股、建管股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交通人本安全水平。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推进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两类人员”、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三类人员”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出租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等从业资格考核工作。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岗前、作业前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继续教育制度,推动培训时间、人员、频次、内容、效果等到位。(局安全股、运管股、建管股和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落实加强驾驶人安全意识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各项工作,提升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局运管股、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设施设备安全水平。实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提升工程38.6公里,改造危旧桥梁2座。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11.47公里。提高车辆装备主动安全防御能力,推进智能主动安防系统配备,协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常压液体危险物罐车、老旧客车安全隐患治理,严格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常态化开展已达强制报废年限但道路运输证未注销的营运车辆清理工作。(局综计股、运管股、建管股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二十)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指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让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应急处置要求,不断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局安全股牵头,局运管股、建管股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

六、强化安全生产共建共治

(二十一)推动部门联动协作。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公众出行服务指引。(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牵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畅通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渠道,督促企业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制度,发动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交通安全宣传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充分运用“案例教育法”,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局安全股牵头,局运管股、建管股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