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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406-0006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6-25
废止日期: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5 15:28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扬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村干部绩效工资统筹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相关文件,村干基本报酬来源在农村综合改革村级转移支付中拿出70%支付(374.11万元),超出部分由县乡按6:4承担。根据统计,2023年村干基本报酬共计发放2282.42万元。村干基本报酬汇总表由组织部每月向县财政局提供,其中:全县正职人员101人,副职及一般干部人数467人,“一肩挑”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为4192元/月,非“一肩挑”正职基本报酬为3688元/月,村“两委”(固定补贴制)副职基本报酬3135元/月。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与县委组织部对全县村级基层组织、村集体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多次调查分析、商讨,着手完善村干部部分绩效工资纳入统一发放工作。鉴于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运行困难,制定了统筹发放村干部基础绩效方案。从2024年7月份起,每月在村干部基本报酬基础上发放基础绩效750元/人/月。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年终与乡镇结算。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减小村集体经济压力。

同时,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做好各项财政支农保障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青阳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5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财政局   50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