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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9586/202410-00074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29
废止日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2024-10-29 11:24 来源: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目前,青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为191.5元/月,分为:中央承担123元、省级承担12.95元、市级承担5元、县级承担50.5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预拨的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全部进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保证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我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为待遇领取人员办理相关业务,切实加强基础养老金发放管理。2024年1至10月,青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共计发放1.0396亿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6318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736万元,市级基础养老金284万元,县级基础养老金3058万元。各级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到位,及时准确完成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