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管理的通知》(皖财农〔2023〕631 号)和《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青农[2024]29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青阳县2024年稻谷种植面积的函》(青农函[2024]57号),2024年全县符合稻谷补贴的水稻种植面积 227156.469亩,由于稻谷补贴资金不得再作调剂,经测算,稻谷补贴标准每亩 41.11元,现拨付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9338402.51 元。
请各乡镇抓紧数据录入,确保按时将稻谷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农民。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发放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青阳县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分配表表
青阳县财政局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5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