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县2024年度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工作,根据青政办〔2013〕76号《青阳县高龄老人津贴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民生工程考核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
二、补贴标准
2024年高龄老人津贴标准保持不变,即:年龄在80-89周岁的每月补贴30元;90-99周岁的每月补贴6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补贴300元。
三、发放程序
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程序按照“户申报、村审查、乡镇审核、县审批”的方式和“当月新增达龄当月即享受,当月去世于次月取消”的原则,继续实行按月打卡发放。
1.由80周岁以上老人本人或者其赡养人、扶养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青阳县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及银行账号复印件,村(居)委会登记造册。
2.乡镇政府收到村(居)委会汇总上报的名册后,指派民政所工作人员到公安部门核对户籍登记情况,并会同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上户核实,情况属实的由审核人签字确认,并将审核情况反馈到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
3.县民政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对象进行抽查审核,确认后汇总报县财政局予以拨款发放。
4.高龄老人津贴的享受界定:以2024年每个月为时间点计算年龄,当月达龄当月即可申请申报享受津贴,当月去世的,于次月起取消津贴。
四、时间安排
1.请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通知广大高龄老人及其赡养人、扶养人每月5日前到村(居)委会申请登记。
2.每月10日前,各乡镇各单位完成汇总和审核工作,向县民政局报送新增对象的《申请审批表》、死亡对象花名册和《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并在各村(居)进行张榜公示一周。
3.每月15日前,县民政局完成抽查复核和审批工作。
4.每月20日前,县财政局将补贴划拨到各乡镇,由各乡镇组织打卡发放到位。
五、工作要求
1.高龄老人津贴是一项普惠制的民生政策,涉及广大高龄老人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措施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安排足够的人力做好登记审核工作。
2.各村(居)委会、民政所及其他审查复核人员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登记要全面,做到不漏不重;审查要认真,确保所有发放对象符合条件,实事求是。
3.享受补贴标准不变的对象,不再填报审批表,只需村、镇审核其健在情况即可。一是把达龄享受的纳入进来;二是搞好达龄调档的申报审核工作;三是务必及时对已经去世的对象进行核查,禁止虚报冒领,禁止对已故对象跨月继续发放高龄津贴。
4.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的时间要求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宣传政策要统一口径,避免产生曲解。要做好公示工作,做到公平、公开。
特此通知
附件1:青阳县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
附件2:青阳县高龄津贴发放登记汇总表
附件3:青阳县高龄津贴情况统计表
青阳县民政局 青阳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日
抄送:市民政局,县直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