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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
12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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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管理
1220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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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
居民身份证
1220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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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十六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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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任一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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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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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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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签发—制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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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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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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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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