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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454/202410-00022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青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青阳县公安局行政执法职责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23
废止日期:
青阳县公安局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时间:2024-10-23 09:31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公安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国()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