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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0926655E/202410-00015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我县开展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18
废止日期:
我县开展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18 17:32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掌握兽用麻醉、精神药品使用情况,10月16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公安局深入我县宠物门店、兽药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向宠物门店、兽药经营门店从业人员宣传了兽用麻醉药品的保管要求及与毒品的区别和联系,精神麻醉类药滥用或者保管不当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非法销售精神麻醉类兽药可能受到的处罚等相关内容。检查了兽用麻醉药品、兽用精神药品是否设立专库或专柜保存及相关保管、出入库制度执行情况。通过检查,暂未发现宠物门店、兽药经营门店违规经营精神麻醉药品的情况,对个别动物诊疗机构未严格落实兽用麻醉药品的双人双锁保管制度的行为现场责令立即整改。同时,要求所有使用麻醉药品的动物诊疗机构及经营企业要加强兽用麻醉药品的管理,严格规范出入库记录,落实兽用麻醉药品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兽药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兽药经营单位和动物诊疗机构加强兽用麻醉药品管理的主动性;加大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管理,对违反《兽药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