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青阳县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2〕1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4〕1号)等文件要求,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形成《青阳县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为使项目成果更加科学、客观反映我县实际,提高成果实用性,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请青阳县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和联系电话)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青阳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
邮寄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361号
电子邮箱:42449066@qq.com
联系电话:0566-5020612
附件:《青阳县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征求意见稿)》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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