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阳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综〔2024〕72号)、池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池财综〔2024〕159号)文件要求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皖财综〔2021〕62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皖财综〔2023〕10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实际,我们制定了《青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代码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A
公共服务
A04
社会保障服务
A0406
残疾人服务
B
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B01
法律服务
B0101
法律顾问服务
B0102
法律咨询服务
B0103
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
B03
会计审计服务
B0301
会计服务
B04
会议服务
B0401
B06
工程服务
B060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B0602
工程监理服务
B0603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 工程服务
B07
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
B0701
评审服务
B0702
评估和评价服务
B08
咨询服务
B0801
B11
后勤服务
B1101
维修保养服务
B1102
物业管理服务
B1103
安全服务
B1104
印刷和出版服务
B1105
餐饮服务
B1106
租赁服务
B1107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后勤服务
B12
其他辅助性服务
B1201
翻译服务
B1202
档案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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