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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688302A/202406-00156 组配分类: 其他权力结果
发布机构: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池州市公路管理局G318南陵界至青阳段改建工程(二期)石料加工点和水稳拌合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6-21
废止日期:
关于池州市公路管理局G318南陵界至青阳段改建工程(二期)石料加工点和水稳拌合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1 17:19 来源: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池州市公路管理局G318南陵界至青阳段

改建工程(二期)石料加工点和水稳拌合站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函〔2022〕1号)规定,现将池州市公路管理局G318南陵界至青阳段改建工程(二期)石料加工点和水稳拌合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池州市公路管理局G318南陵界至青阳段改建工程(二期)石料加工点和水稳拌合站临时用地位于木镇镇武圣村,用地面积0.3532公顷,其中农用地0.3532公顷(含耕地0.3467公顷,其他园地0.0065公顷),用于石料加工点和水稳拌合站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池州市公路管理局临时用地复垦义务人已完成以上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申请。近日,我局已组织县农水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及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621日至2023720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或向当地村委会提出。公告期满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朱奕煊     联系电话:0566-5020626)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