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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青阳县: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9-27
废止日期:
青阳县: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
发布时间:2024-09-27 14:40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9月的一天,青阳县庙前镇民政所所长房金枝接到来自湖北的电话,对方称是辖区某村户籍居民刘某,在武汉务工,其子意外高空坠落,现在武汉某医院急救,希望得到政府关心。挂电话后,房金枝立即联系刘某户籍所在村,指导村“救急难”互助社进行急难救助,并协助刘某申请其他社会救助业务,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2024年,青阳县将“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列入年度民生工程。县民政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加强建设,全面规范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在筹集资金、组织村(居民)互助、开展急难救助、严格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通过“县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支持1万元、社会捐赠不少于1万元”的方式全部补齐117个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行经费。以“乡镇‘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的架构强化立体运作体系,指导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的村(社区)将“救急难互助社”登记为正式社会组织。并结合安徽省慈善总会“幸福家园”项目为出资的爱心企业和社会人士落实公益捐赠国家税收抵扣政策,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截止9月,全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筹集资金376.51万元,救助1340人70.14万元。

 

        信息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撰稿:陈   

        初审:施愈伟

        审签:李   

        发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