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罚对象:池州市龙泰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阳皖南大市场分店 2.案件名称:池州市龙泰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阳皖南大市场分店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3.违法主要事实: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4.处罚种类和内容:1.警告;2.罚款10000元。 5.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6.作出处罚决定部门: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处罚时间:2024.7.16 8.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4〕253号 9.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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