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药品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407-00076 组配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青阳县药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城关所20240716)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16
废止日期:
青阳县药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城关所20240716)
发布时间:2024-07-16 16:39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处罚对象:池州市龙泰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阳皖南大市场分店
2.案件名称:池州市龙泰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青阳皖南大市场分店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3.违法主要事实: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4.处罚种类和内容:1.警告;2.罚款10000元。
5.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6.作出处罚决定部门: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处罚时间:2024.7.16
8.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4〕253号
9.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