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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408-00014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十不得之一:禁止分装婴幼儿配方乳粉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06
废止日期:
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十不得之一:禁止分装婴幼儿配方乳粉
发布时间:2024-08-06 11:09 来源:国务院食安办“食为天”视频号 浏览次数: 字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