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秋季大排查暨国庆假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全国全省全市及我县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县民政局决定在全县民政领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秋季安全生产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11月底。
二、排查对象
全县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老年食堂(助餐点)。
三、排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配齐室内、外消防给水、灭火器和火灾自动报警、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工作人员是否掌握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做好认真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贯。
(二)食品安全。是否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人员是否依法持健康证上岗;是否规范食品采购、严格落实食品储藏、食品留样等规定;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否规范食品操作环境。
(三)燃气安全。燃气安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是否正确,是否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是否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等。
(四)防灾减灾。是否组织开展应对台风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是否全面排查治理养老机构基础设施设备、住房等存在的灾害隐患;是否完善应急预案。
四、阶段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到9月30日)。各乡镇民政部门要指导和督查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机构要围绕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自查,自查情况要及时录入金民工程并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消除隐患。
(二)全面排查阶段(10月1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民政部门在机构自查自改基础上,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检查情况同步在“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中填报。
(三)抽查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县民政局开展抽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薄弱地区、部位、环节专项督导,对自查检查“零报告”的,予以重点关注,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一督到底,确保整改无遗漏、无死角。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实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二)严守纪律规定,认真查漏补缺。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制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马观花,以更加严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机构、深入现场,加强指导,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准确反映工作。自即日起请各乡镇民政部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秋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周报表(附件)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联系人:孔燕;联系方式:0566-5036871
附件:秋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周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