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建设与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皖农建〔2021〕132号)、《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开展绿肥种植“先建后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农〔2022〕87号)要求,成立县级验收领导组和工作组后对青阳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实施计划中的农业措施(绿肥种植)开展了验收,县级验收形成《青阳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措施(绿肥种植)验收报告》,并通过市级验收。经验收,项目“先建后补”验收合格拟补助面积6411亩,补助标准150元/亩,补助资金96.165万元,详见《青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措施(绿肥种植)“先建后补”明细表》。
公示期自2024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青阳县园林路48号,联系电话:0566-5021635)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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