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经责局、投资审计中心:
根据青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青财综〔2024〕73号)文件要求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皖财综〔2021〕62号)、《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阳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青阳县审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阳县审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青阳县审计局
2024年8月30日
抄送:青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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